四川省2008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部分职位考试合格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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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四川省人事厅 2009-2-12 14:01:45 |
四川省委政法委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二OO八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部分职位考试合格线的公告 按照《关于二OO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规定,经省委政法委、省人事厅、省公安厅研究,2008年下半年全省统一招警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,考试总成绩(折合后)合格线划定如下: 少数民族地区(含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)为50分(含),其它地区为55分。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
四 川 省 人 事 厅
四 川 省 公 安 厅
二○○九年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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